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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与事实(又名:键盘,你敲了吗)

海棠书屋 https://htsw.htsw.win 2021-04-29 19:51 出处:网络 编辑:@海棠书屋
         【自由与事实(键盘,你敲了吗)】 作者:本人2021/4/28字数:2449   我认为自由必须与事实捆绑在一起的,以事实做前提,自由才可以无所顾忌。当然,任何自由都有一定的限制,绝对的自由是没有
         【自由与事实(键盘,你敲了吗)】

作者:本人
2021/4/28
字数:2449

  我认为自由必须与事实捆绑在一起的,以事实做前提,自由才可以无所顾忌
。当然,任何自由都有一定的限制,绝对的自由是没有的,这点庄子早已说过了
——必然有所依附。所以我在这里缩小范畴,在一些公开的场合,抄袭被抓后反
说成是致敬的,是必须谴责的。

  另外,我也认为,对一个人的批评,甚至要他为他之前所做的肮脏事感到惭
愧也是理所应当的事。但,这是个很美好的愿望。钱锺书也说了丢脸和亏心的事
总是不愿记起的事,因此也很容易在记忆筛眼里走漏得一干二净。

  所以,我能做的,只有唤起人们的记忆。为此不惜破口大骂。

  我有时觉得,在批评(骂人)中带有情感是应该的,也是不可避免的。因为
没有理智人存在。所谓的理中客,在大前提下你已经接受了那种观念,又何来理
性?只能说三分主观,七分理性,算是比较抬举那些人了。

  但是在批评人时,还须谨记两条规定:第一,我说的是不是事实;第二,我
讲的有没有道理。

  简言之,是事实且合乎道理——不能因「他抄袭了,所以他以前所有的文章
都是抄袭的」,这是没道理的话,也不符事实;也不能说「这个抄袭狗,日后写
的文章必定是抄袭。」那更没道理了,做有罪推论也不符合事实。所以呢,条件
必须是统一的,不能隔分开,而应是就事论事。

  什么是就事论事?他抄袭了,而且事后也致敬了,这是不对的,是要谴责的
。第二,他压迫同行了,甚至不愿放过他,非要逼着别人顺从他的意愿,「我看
了不满意,再给我写一篇悔过书来!」(大意)

  写你个大头鬼!你当你是谁!精神领袖吗?随意践踏别人尊严,让我想起了
王小波的《黄金时代》。有人要王二和陈清扬反复交代什么是敦伦?怎么敦?如
何敦?诸如此类一大堆细节。把人当犯人来审问。对比下敬明微嗔大师审蝴蝶,
想起就可怕。

  对于这个,我一直很替蝴蝶感到冤屈!尽管我和他没有交情,也骂过他,在
这件事上,我倾向于蝴蝶,同情他。

  其实,论坛有很多规矩都是不合理的,譬如催更了(这个以前说过,主动权
在作者手里)、很多论坛都隐性规定作者可以骂读者,我见过不止一两回了。在
SIS、会所见过很多次,非要我点名——石头、娜娜、娜娜小姐、郡主等等。
论坛是很袒护作者的。

  不应该是这样的,只要是无端谩骂,都应制止且处罚。而不是作者骂读者可
以。读者发泄情绪,立马禁止且扣分,回骂更是不可能。

  对于骂人,我说了很多次——骂人是不是事实,有没有道理?有这两点即可
,但我还是不鼓励骂人。注意:不鼓励,不等于不能骂人。人是种情绪动物,发
泄情绪是很正常的。只要骂的是事实,有道理,骂骂又如何?这也是一种显性的
鞭策!

  作者不骂人,读者先骂人自然是不对的。但读者回应作者的骂,却只责备读
者,这是很冤枉的事,中庸一点就要各大五十大板了。哈哈。

  道理看似很简单,却没几个人能做到——这是因为论坛是维护作者的,而不
是讲道理的地方。而规则的制定者,从一开始就偏向于作者。

  实话说,我既是写作者,也是读者,但我更多是站在读者角度看问题的。因
为,每一个作者,首先必须是读者。作者是从读者里产生的,这么浅显的道理不
用我多说!

  做人不能忘本!你以前当读者被作者无端谩骂什么白嫖怪(这里其实要有等
级的限制,但他们没有)之类的,是不是很憋屈;等自己当了作者,肯定想过下
骂读者的爽瘾。有句话说的好:大多数人同情弱者的处境,但更向往强者的生活
。等我有一天手握权力,我必定打击弱者!虽然作者并不是什么权力者,只不过
某些作者认为自己高高在上而已,以为自己高人一等,他人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就
容易生气的「大人物」、「大作家」。

  做人不应该这样的, 作者与读者的地位是平等的。大道理我不止讲了多少
次!

  我崇尚制度比我向往自由更强烈,只要制度在不断完善,合理,我完全可以
牺牲个人自由。但制度的规定没几个人愿意执行(指较为琐碎的规矩)。譬如我
以前(2019/7)在SIS删以前的作文,尽管文区管理提醒我这样会扣分
的,但最终还是没扣。只是警告。

  后来我主动要求惩罚(2020/6,又自删了一篇文),这才扣了分。是
不是有种犯贱的感觉?不是的。这么做更体现……而且,我也故意这么做的。哈
哈。

  力度不够啊。只要违反规定,管理发出声明,随后处罚,作者看了怎会有怨
言呢?

  何况,作者主动删文,处罚又怎会有怨言呢?

  抛除我这个刻意的试探,在多数情况下——人,总是有侥幸之心。总以为,
「我」犯错,「我」能原谅我自己。真够双标的,不愧我称他为:双标抄袭狗。
我说的是不是事实——他抄袭烟雨江南的小说;有没有道理——对别人尽力打压
,自己犯错绝口不提。不是双标狗又是什么?

  骂人带有强烈的情感,也不是不可以的嘛~是事实,也有道理。虽然在人道
者眼里失了道义,他们很会说两败俱伤何必呢?

  但人道者都忘了,或许是故意遗忘,生怕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,所以,他们
不忍心这么做。不要指责那个出来揭露的人,而是要「祸首」出来走几步,交代
一下他当初的做法有没有问题。

  就受害者论,当时被压迫,被辱骂,被逼问,对话是多么的不平等,心理创
伤又怎么计算?

  一句我看了不满意,重写悔过书,对受害者的伤害又有多大?受害者也是有
尊严的。

  我现在不过替人回击他而已,让他也尝尝那种滋味,使他深刻一点,以后希
望敬明微嗔大师不要这样害人了!

  以身作则是很难的。我不敢说我光明正大,我也有犯错的时候。在这里,除
了早期犯下的大错外,我没有做过其他的亏心事。(当然了,抛开主流观点,写
黄与看黄都是不道德的行为。)我问心无愧!

  作文到最后,我并不是在教管理怎么办事,而是要他们在下决心做某些事之
前,要多想下后果。你这么对别人,别人也有一天会这么对你。到时候,请你不
要喊委屈,做双标狗!

  因为在我看来,尊重是相互的。逼的别人无路可走,是你自找的!

  写于4/28 晚上 随便写

  我天生觉得我自己是个键盘侠,而且我也不认为键盘侠是个贬义词。其实它
是个中性词。多想想,你骂别人是键盘侠,其实你是在骂你自己。键盘,你敲了
吗?(这个名字很不错嘛,哈哈)

  要比咬文嚼字,我比你们更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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